對門某一戶鄰居在大興土木,一樓要做裝潢。小小十五坪的空間硬是隔成了三進,廚房、餐廳和客廳。
 過了幾天,聽到男主人說要重新裝潢的原因,是因為他的太太鞋子多到沒有地方放,所以只好重新規劃使用空間,為了女人的鞋子,付出的代價除了好一陣子雜亂的生活之外,還有二十幾萬元的施工費。
 早上牽狗去散步的時候,經過一戶人家,門前廊下擺著鞋櫃,我看到了一雙三寸高跟鞋,不由得想像出一雙穿著短裙絲襪的美腿蹬著高跟鞋搖曳生姿的畫面。
 反觀我自己,穿著牛仔褲和帆布鞋,我不由深深的反省起來,都說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,一語中的,我就是那懶得無可救藥的女人。
 然而,即使是不喜歡穿高跟鞋,但為了偶爾某些場合的需要,我仍然有好多雙鞋子,夏天的、冬天的、配褲子的、配裙子的,這麼多鞋子,幾乎都擺在鞋盒裏,一年穿不上兩三次。平日夏天就是一雙涼鞋,冬天換上厚實的登山鞋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都穿著牛仔褲。
 有一天在翻閱前幾年用的小記事本時,看到自己隨手記下的一句話,「生命中有些事情是永遠都無法習慣的,比如說口紅,比如說高跟鞋。」不由得笑了,果然是我,生命中有一些事永遠都無法改變。
  曾經,有過很短暫的穿高跟鞋的歲月。剛從學校畢業進入職場的那幾年,喜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然而,早上出門上班前替自己上了口紅,穿上短裙和高跟 鞋,這樣的裝扮只維持到進了辦公室為止,一進辦公室第一件事,是換上放在辦公桌下的拖鞋,讓已經開始發疼的腳得到解放,然後,拿張紙巾把讓我覺得不舒服的 口紅擦拭乾淨。
 結婚以後,和老公遠走高飛到美國去,我把所有漂亮的行頭都帶上了,在美國才生活了幾天,我就覺得自己很可笑,在沙漠裏生活的一個 家庭主婦,長年足不出戶,會出門也不過是為了上超市,那些行頭根本就沒有機會穿戴。漂亮的洋裝一件件掛在衣櫃裏、華麗的鞋子全都收在鞋架上惹灰塵,等到台 美來回遷徒了幾次下來,早已散佚殆盡了。
 這許多年來,已經習慣在家中赤足行走,偶爾必須換上高跟鞋的時候,真是一種折磨,放大了的腳很難安份舒適的縮在鞋裏,回到家脫下鞋子簡直是種解脫。
  去年去首爾旅遊的時候,因為是大城市的關係吧,男人多半西裝筆挺,女人都精心粧扮,時髦亮眼。在購物中心逛累的時候,我和兒子坐在隨處為顧客準備的長椅 上,觀察著眼前的人來人往。成雙成對的情侶,女人手上多半有一束花,臉上洋溢著幸福甜美的神情,腳下的高根鞋叩叩叩的有精神的很;但是也看到很多單身的女 人,無精打采的拖著高根鞋拐著腳走得好累的模樣,我不愛穿高根鞋,所以我很同情她們疼痛疲累的雙腳。
 自小父親就不許我們穿拖鞋出門,時至今日,拖鞋已非昔日吳下阿蒙,也可以跟正式的鞋一樣美麗大方,這應該是父親所始料未及的吧?而我們也受了惠,可以大大方方的穿著拖鞋回家去而不挨罵。  
 這麼多年下來,我身上唯一還有點女人味的東西,可能就只剩一頭長髮了吧?
 而放在鞋盒裏的鞋,好久不曾拿出來看看,會不會都壞了呢?

《2009/01/07 刊於中華日報副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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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從我廚房的窗口(無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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